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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歌法庭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賴彥塵



今天再次榮登雅歌法庭的法官寶座。換了一頂假髮、一把槌子,開始審理珊珠湖區雅歌市居民的第一回速審出庭。
本次開庭所收到的申請表甚多,然而不少表格由於當事人的一時粗心,漏填了不少資料。當即立馬宣布未完成的表格不符規定、法庭有權拒絕受理。訴訟可是件嚴謹的大事啊!


在煞有其事的重申「興訟費」、「敗訴賠償原則」,指定了原告席、被告席、證人席、法警座後,孩子們明顯的提起了興趣。我們按照「原告陳述」「原告方證人陳述」「被告陳述」「被告方證人陳述」「判決」的簡易流程,採用速審的原則處理老百姓的愛恨情仇。


儘管衝突的內容多是上課、下課間的細故糾紛,在過程中我們見到了不少「合縱連橫」的變化。這一場的被告可能是下一場的原告,證人會換邊被召喚,證詞地確認也花了不少時間(喜劇效果強的發言當然也不少)。我們在發言程序的講究、發言內容的妥當性、講證據勝於講人情的原則、法官訓誡當事人應以社會和諧為重的做法、以及尊重庭上和武警的指示上多有浸潤(人民不可干擾秩序、打斷發言、或提早破法官的梗)。雖然多是原告準備較充足而勝訴,期間亦有出現誤告或因證據不足、被告無罪離開的例子。


相信這次經驗給孩子們對法治概念、以及法庭腳色的分工有更深的印象。對了,特別提一下菀昀手製的法官假髮,僅僅在午休花了幾分鐘,對大法官我的頭型校對了幾次便生產完成,讓下午開庭時法官多了些古典味,感謝妳的付出~




為法官作一頂假髮


原告說明後,傳喚證人(包括老師)


 


這個庭比較小,法官只用書記和法警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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